煤質(zhì)分析實(shí)驗標準的規范性操作:
在水分、揮發(fā)分、灰分、黏結等操作中,要按標準規范操作,不得隨意變更省略操作步驟和方式。
其中煙煤粘結指數的規范性操作:
根據GBT 5447-2014 煙煤黏結指數測定方法的7.7條款規定“從爐中取出坩堝,放在空氣中冷卻至室溫,若不立即進(jìn)行轉鼓試驗,則將坩堝移入干燥器中。同樣,在冷卻時(shí)應放在馬弗爐附近的耐火磚(或石棉墊)上,嚴禁直接放在室內地板上冷卻!
綜上所述,在馬弗爐取出試樣冷卻時(shí),要注意防止空氣中的水分進(jìn)入。同時(shí),要重視干燥器的正確使用(附《干燥器使用規程》)。
另外,新的坩堝、灰皿使用前放入馬弗爐,920℃以上高溫燒烤5分鐘以上,燒掉雜質(zhì)。做完樣的揮發(fā)坩堝、粘結坩堝,再次使用時(shí),放入馬弗爐920℃以上高溫燒烤5分鐘以上,燒掉廢樣。